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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附全文)

发布日期:2020-12-23    来源:admin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共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592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1万名,惩戒5.7万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

 

“断卡行动” 相关知识链接

 

任何一起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关键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具体而言:手机卡的种类,包括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的种类,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第三方支付)。

 

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发现有大量的“实名不实人”电话卡、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有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在不法分子的唆使、引诱下,不惜牺牲个人的征信信用,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给一些“收卡”中介,以此赚取费用。在倒卖“实名不实人”电话卡、银行卡的各个环节里,出现了“开卡、带队、收卡、贩卡”等不法团伙。

 

具体来说,开卡人员就是以自己名义开办电话卡、银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的人员,也叫“卡农”。带队团伙就是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收卡团伙就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人员,也叫“卡头”。贩卡团伙就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开卡、带队、收卡、贩卡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直接与诈骗团伙勾连的,按照诈骗共犯依法处理。根据涉案情况不同,还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侵犯公民信息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