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律师-刑事专栏】联合国总部搬迁西安?荒唐诈骗案宣判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仵宏律师 杨哲律
同 步 律 师 导 读:
有“联合国总部将搬迁至西安”等大项目,在网络和现实中大肆宣传,引诱不明真相群众投资,公司法人自称是大日如来,三界主人,孙中山转世来骗取受害人信任……2020年8月31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荒唐的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
一、审 理 经 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被告人吴某等人注册成立了西安和平圆建筑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吴某担任董事长,王某某冒充国家发改委退休领导。公司成立后,吴某自称是“大日如来”“三界主人”“孙中山转世”,并虚构“解冻民族资产”“联合国搬迁项目”“反重力系统飞行器项目”等大型工程项目。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吴某仍然坚称民族资产解冻及诸多项目即将实施,甚至想要给法官“洗脑”。
审判长:“联合国要搬迁至西安,你的依据是什么?”
被告人吴某:“首先是选址,联合国搬迁一定要根据(历史),长安是古老的长安,它在历史上,对世界各个国家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我决定在长安。”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某凭借虚构的大型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张某、邓某某等人78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网 友 评 论
:“不会吧,那么多人上当?骗着骗着,连自己都骗了。”
:“啊!这么大的消息:联合国总部将搬迁至西安。”
:“三界主人?把你丢深山看三界中的狮子吃不吃你。”
:“解冻国民资产的老套路还有人相信。”
:“之前有听到过玉帝转世,秦始皇转世,蒋介石转世等诈骗案,但从未细究,想着愚蠢可笑。今天一看,确有真事。每个时代都有用脚后跟思考去欺骗别人的人,当然也有愿意相信脚后跟也会有思想的人。”
三、法 律 分 析
1、诈骗罪:
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征:(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3、罚金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我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我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四、法 官 提 醒
提醒广大市民在投资的时候如果说发现跟解冻民族资产相关的案例或者事件的话,不要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